預制構件應按圍護結構構造終止設計,貴州EPS線條在終止構造設計測算時,不可思考分攤主體構造所接納的載荷和功效,只應思考立即釋放于其上的載荷和功效。預制構件以及銜接件應具備充足的承載能力、彎曲剛度和相對性主體構造的偏移才可以。有抗震等級設計懇求的預制構件,在布防裂度地震災害功效下經維修后,構件應仍可應用,在罕遇地震災害功效下,構件不可零落。
預制構件的設計,在作用力載荷、設計風載荷、布防裂度地震災害功效、溫度功效和主體構造形變危害下,應具備安全性。預制構件的埋件、專用型銜接件的設計應切合JGJ133-2001懇求;銜接地腳螺栓應按國家標準《鋼構造設計標準》(GBJ17)終止承載能力測算;構件與專用型銜接件間的固定不動地腳螺栓應選用不銹鋼螺栓,其直徑不可低于11mm,專用型銜接件應歷經電焊焊接與墻面埋件或鋼構件銜接。
預制構件內的預埋件銜接板的橫截面規格不適合低于40mm×4mm,并應經熱浸鍍鋅處理;預制構件的上、下兩邊銜接板不可低于兩個,兩邊的構造銜接板每側不少于兩個,距上下方部間距不跨越180mm,間隔不跨越500mm.預制構件應選用左右兩邊標準件固定不動的方法來終止設備固定不動。
當預制構件與主體構造間留出很大室內空間(或預制構件重心點離主體構造較遠時)可在構件與主體構造中間設定銜接鋼架結構或鋼伸臂;鋼架結構或鋼伸臂與主體構造應牢固銜接;鋼架結構或鋼伸臂應嚴格按設計工程圖紙(或經原設計企業查驗歷經的工程圖紙)終止工程施工。